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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燃气00384议决分拆增值服务业务上市不应于3月31日或之前进行

发布时间:2024-02-09 00:09:44  |  来源:证券之星  |  阅读量:9101  |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燃气发布公告,有关建议若干增值服务业务(分拆业务)于香港联交所独立上市的相关事宜。目标公司为分拆业务的控股公司,而公司实益拥有目标公司的71%股份。分拆业务由集团的“壹品慧”平台运营,其业务主要为销售及提供厨房家居产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安防产品、家居消费品以及相关服务。

中国燃气00384议决分拆增值服务业务上市不应于3月31日或之前进行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尚未就提交分拆业务正式上市申请的确切时间表作出任何决定。

根据于2022年3月9日签署的收购协议,倘建议分拆上市未能于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有关日期)进行,则公司有权(但并无义务)行使卖方共同及个别授出的认沽期权。

公司董事会考虑到香港当前资本市场状况,议决建议分拆上市不应于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进行,此举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此外,由于分拆业务的强劲业务及财务表现以及发展前景,董事会认为,鉴于当前市场表现,公司应重新评估对公司而言属适宜的建议分拆上市的时间表、架构及地点。因此,根据收购协议授予公司厘定有关日期的权利,董事会议决及确定有关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因此,公司已通知卖方,倘建议分拆上市未能于2026年3月31日或之前进行,公司有权(但并无义务)行使认沽期权。为免生疑问,公司并无对收购协议作出任何修订,亦未就是否行使认沽期权作出任何决定。刘明辉先生、黄勇先生、刘畅女士及刘明兴先生已就上述董事会决议案投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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